【国际教育】现代化背景下的澳门历史教育

随着中葡两国政府签署《中葡联合声明》后,澳门前途逐渐明朗化,并开始进入为期近11年的过渡期。为了澳门政权的顺利交接,担负着提高全民素质,培养各类专才的教育,成为各方的重点关注对象。因此,澳葡政府在过渡期间开始着手对教育进行改革,澳门教育进入了现代化阶段,历史教育也在此背景之下迎来了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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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之前,澳葡政府长期对澳门教育发展采取放任态度,只关注为葡籍人士和土生葡人服务的官立学校教育,对华人子女的教育采取不干预政策,使得当时的澳门教育是以私立学校为教育主体,各校各自为政,没有统一的教育目标、学制,缺乏基本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程设置和本地教材。同时,澳门办学团体呈现多元化,不仅有宗教团体参与其中,慈善机构、工会、妇联、街坊总会等也参与了办学。加上政府缺乏有力的管理和支持,使得澳门教育长期处于散乱的状况。澳葡政府希望通过教育改革,将葡萄牙政府的教育理念、文化等渗透在澳门年轻一代身上。有学者认为澳葡政府的教育改革,既是顺应政治环境变化、经济转型和教育现代化大趋势的调节,也是保护自身利益的一种手段。
 
1989年澳葡政府成立澳门教育改革技术委员会开始着手对澳门教育进行改革,并于1991年8月29日澳葡政府颁布《澳门教育制度法》,该法对澳门教育的范围与原则、教学制度的组织、教育辅助与补习教育、物质资源、教育机构、教育资助、教育制度管理、教育制度的发展与评核以及最后及暂行条例作出规范。此后,澳葡政府以《澳门教育制度法》为基准,先后制定并颁布《初中教育课程组织之指导性框架》、《规定或许可在官立机构内进行教学试验》、《高中教育课程编排之指导性框架》等补充性教育法规,以完善《澳门教育制度法》,自此,澳门初步形成一个较为完整的教育法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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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初中教育课程组织之指导性框架》中关于初中教育课程计划的部分,规定了中一至中三的学生在《人文及社会科学》这一科目上每周课时数量应在7-14节;而《高中教育课程编排之指导性框架》法规中在高中教育课程计划这一内容上,指明历史和中国历史隶属于选修培训这一框架下核心科目板块的人文及社会经济学科。初中指导性框架只规定了人文及社会科学的上课节数,而高中指导性框架则指明了历史分为历史和中国历史两个科目,同属于选修板块。这是澳门有史以来以法律成文形式规范初中和高中的课程设置,是澳门历史教育史上有着里程碑式的意义。在《澳门教育制度法》颁布后,澳葡政府先后设立不同学科的课程发展委员会,参照中国内地、香港和台湾的教学模式,起草不同学科的试行教学大纲,以此规范不同学科的教学。在《规定或许可在官立教育机构内进行教学试验》的法规保障下试行课程大纲在中葡中学开始实行。
 
教育及青年司辖下的“课程改革工作组”于1999年6月分别颁布了《初中历史课程大纲》、《高中中国历史课程大纲》和《高中世界历史课程大纲》三份教育文件。从具体内容上看,《初中历史课程大纲》重视理解而不重记忆,将学术性与趣味性相结合,从而培养学生初步的史实分析与判断能力;《高中中国历史课程大纲》最终目的是培养和提高学生认识、运用历史知识的能力,以及学生的自学能力,使学生具有独立分析、比较能力;《高中世界历史大纲》突出体现多元文化之间的相互影响,要求学生能通过这一课程的学习,学会尊重、欣赏和包容不同文化。值得注意的是,这两份课程大纲首次提及澳门地方史的教学,这是回应了当时社会各界对中学历史应具备澳门地方史的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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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文件的出台上看,这一时期澳门的教育似乎逐渐规范化。但实际上澳葡政府仅仅在公立学校推行相关的法规,在私立学校的教育管理上遭遇滑铁卢。由于过往澳葡政府对私立学校采取不干预政策,而在《澳门教育制度法》第三十五条教学自主这一条文规定下,私立学校在所授课程方面享有较大自主权。加上私立学校会根据学生升读的高等院校的需求,在教学方面适当进行调整,从而发展出各具特色的校本课程。为此政府在课程大纲实施上采取了宽松的处理方式,所以在《高中中国历史课程大纲》序言内列明“由于澳门学校的特殊环境,各校课本不一,故在课程计划编排上,可以有较大的弹性。执行本大纲时,可按照各校实际情形加以调整”。除了上述原因影响外,学校的师资和教材也为纲领的实施带来阻碍,陈子良曾对澳门十四间中学进行不完全统计,全澳专任历史科目的教师不足二十人,而兼任教师则多达百人,即90%以上的历史教师不是历史专业毕业的,也不是专门教授历史科目的,只是兼任,其中以语文教师兼任为多。同样地,也有不少历史系出身的教师,兼教语文科。总之在课程编排方面,谁的授课时数未达到澳门教育暨青年司要求,便用历史科来补充。陈冈指出当时学校聘任教师要求,澳门的学校喜欢聘用与学校相同政治背景的教师任教历史课。
 
在教材方面,澳门教育暨青年司最初设想,在《澳门教育制度法》颁布后,澳门地方史教科书便会编写出来,可是到了1996年仍然未能实现设想。有教育工作者认为本地化历史教材难以实现是因为澳门人口有限,每个年级仅有数千名学生,经济上难以独立出版,出版商也不愿意投资编写澳门本地教材,使得澳门长期依赖外地出版的教材,这导致在教材的选用方面,没有统一的版本,不同的学校会根据自己的需要选用不同版本的教材。陈冈在一份对澳门三所不同性质的中学历史科目的课程、课本及教学调查报告中指出一些学校由初一至高二都使用香港出版的教科书,另一些则在初一、初二采用香港教科书,在初三即高中阶段则转用中国内地出版的教科书。也有些学校只让学生参考香港教科书,教师与学生上课的主要材料却是教师提供的讲义。这些讲义是基于台湾及中国内地出版的教科书内容整合而成的。虽然新的课纲增加了澳门地方史内容,但有学者认为由于缺乏专用的教科书及合适的公开教材,所以实行起来仍然没有具体内容和一致方法,是一项空无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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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澳门大学实验教材编写组编写,澳门教育暨青年司资助出版的《澳门历史实验教材(第一册)》问世,教材共32页,内容分为九章,时间范围由史前时期的澳门至明代葡萄牙人来华贸易。这是一本以澳门地方史为核心的教科书,但是这本教材使用率不高,未能成为澳门地方史的教科书。政府编写的澳门地方史教科书要到2006年才出版,由刘月莲、张廷茂、黄晓风编写,教育暨青年局出版的《澳门历史初中补充教材》问世。全书共128页,内分为六章,时间范围由葡萄牙租居澳门至澳门回归。教材藐视不久就成为澳门教育界争议对象,有学者指出书中问题繁多,包括内容散乱,缺乏重大事件,教材讹错多,缺乏教学指引。政府最终也未能把该书推广,编写计划暂时搁置。刘羡冰曾在2003年通过调查澳门79间学校澳门史教育是实施现状,发现大多数学校都希望有效推行澳门地方史教学。虽然已有部分学校正在推行澳门地方史的教学,但他们的形式都较为多样,有的把澳门地方史的内容放在公民科的教学中运用了不同形式,有的隶属于中国历史科的教学,有的则属于常识课,有的在语文课上进行教授、有的与地理课结合,甚至由通过早会或者课外活动时间推行。她认为基于目前的教学现状,澳门地方史教学应抛开独立设科的限制,不编教科书,只设教材资料库,教学方式保持各校自主,尽量利用现有资源。
 
这一时期澳门历史教育深受《澳门教育制度法》的影响,澳门政府在1994—1997通过一系列法令文件,并在1999年颁布《初中历史课程大纲》、《高中中国历史课程大纲》和《高中世界历史课程大纲》等法令文件,让当时澳门历史教育有了课程依据,这也标志着澳门历史教育由过往的完全自由迈向规范化的阶段。但是该时期的课程改革也仅仅在政府开办的公立学校实施,私立学校将课程改革的政策仅作为课程设置的参考或建议,并没有严格规范,因而在回归前澳门历史教育,还是根据学校的学制所参照的课程准则而实行。总体而言,该时期的澳门历史教育正迈向规范化阶段,并尝试在澳门地方史教育上寻求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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